深交所对安控科技董事兼副总司理李春福、时任董事刘伟予以通报月旦刑事包袱
发布日期:2024-04-24 04:33 点击次数:1434月16日,深交所发布对于对李春福、刘伟予以通报月旦刑事包袱的决定。
字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《行政管制决定书》查明的事实,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安控科技”)未按法子单项计提坏账准备,导致安控科技2019年度归并财务报表虚增应收账款1238.95万元,未按法子春联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,导致安控科技2019年度归并财务报表虚增商誉2144.88万元。安控科技于2021年4月对前述失误纪录触及的司帐科目进行司帐裂缝改造,改造后安控科技2019年归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。
深交所已于2021年12月对安控科技及部分当事东谈主作出治安刑事包袱。
安控科技董事兼副总司理李春福、时任董事刘伟未能恪尽责守、履行古道勇猛义务,佳禾配资违背了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法子(2018年11月校正)》的关系法子,对安控科技上述违法举止负有进击包袱。
鉴于上述违法事实及情节,依据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法子(2018年11月校正)》第16.3条和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开拓第12号——治安刑事包袱现实尺度》第十五条的法子,经深交所治安刑事包袱委员会审议通过,深交所决定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副总司理李春福,时任董事刘伟予以通报月旦的刑事包袱。
对于李春福、刘伟上述违法举止及深交所予以的刑事包袱,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。